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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遇车辆自燃 警民联手扑救

发布日期:2023-03-31 11:22

3月23日,一起车辆在永川城区人民大道阳光尚城交叉路口发生自燃,路经此地的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、辅警联合周边群众快速扑灭,未酿成更大的安全事故。

  “那辆车燃起来了!我们快去看看!”是日上午9时许,永川交巡警支队第三勤务大队民警陈兵、辅警曹智雄刚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警情返回单位,途经人民大道阳光尚城交叉路口时,看见马路旁停着的一辆黄色小汽车浓烟滚滚,驾驶员正手足无措地站在路边。民警陈兵见状立即停车,并带上车内的灭火器展开灭火救援。由于车内引擎盖不断有火苗冒出,情况十分危急,陈兵一边让群众帮忙拨打119,安排辅警曹智雄立即疏散周边车辆,一边和周围车辆驾驶员、商户一起用灭火器对自燃小轿车起火部位进行喷洒。

  警民携手不到10分钟的紧张扑救,迅速扑灭了火势。灭火后,民警在路口疏导交通,短短几分钟,事发路口便恢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。

  后经调查发现,该车辆是因线路老化而发生自燃。车主说自己驾驶车辆时,突然闻到一股烧焦味道,有些惊慌失措,便下车求助。“多亏大家及时出手相助,才没有酿成更大的事故。”车主对参与灭火的民警、辅警及群众深表感谢。

  交巡警在此提醒:驾驶员平时要定期保养车辆,避免车辆“带病”上路。车辆发生自燃时,驾驶员要保持清醒头脑,选择安全区域停车,根据“先人后车”的原则,确保车上人员顺利逃生,疏散到安全区域,及时拨打110、119报警求救,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