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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教司法所获评重庆市首批“枫桥式”司法所

发布日期:2023-03-16 15:24

3月10日,记者从永川区司法局获悉,为深化“枫桥经验”重庆实践,贯彻落实司法部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近日,市司法局命名了30个司法所为首批“枫桥式”司法所,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榜上有名。

近年来,三教司法所坚持服务民生、园区,做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,全力谋发展、促改革、转作风、强队伍、抓服务,积极开展人民调解、法治宣传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、公共法律服务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,各项工作稳步推进,效果明显。

当好政府“参谋员”。为政府、村居制定和审查土地流转、项目承包、劳务合同等方面协议30余份,提供征地拆迁、城市管理等方面法律建议20余条,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律支撑;解答政府、村居干部以及群众咨询200余人次,为13个村2个社区签订长期法律顾问合同,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。

当好法治“宣传员”。利用“6·26国际禁毒日”“12·4宪法宣传日”等时间节点,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、民法典等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,采取开院坝会、巡回法庭、法官面对面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;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和特殊人群走访等工作,适时开展法律“八进”活动,教育引导企业、群众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,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。

当好人民“调解员”。大力打造建设样板乡贤评理堂,川主庙、双河口社区和陡沟河、高院坝等3个乡贤评理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,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院(村)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;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,管理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5个,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3次共计145人次,累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883件,调解成功879件,调解成功率99.5%。

当好法律“服务员”。以服务企业、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,通过提供精准法律服务,奋力打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深入园区开展普法宣传5场次,为企业上法治课6场次,组织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座谈会2场次,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。